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民间借款越来越普遍,相互之间的借贷关系错综复杂,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一个重要证据,怎么避免因借条书写不规范带来的麻烦?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虽然借条与欠条都是一种债券债务凭证,但是二者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由借款人出具的,可以证明二者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仅代表着二者之间有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能证明有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在书写时一定要注意写明 “借条”,以省去诉讼中举证方面的麻烦。
二、将双方约定的利息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很多的债权债务纠纷都是因为利息约定不明,大多数情况都是口头约定。事实上,法律规定可以约定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即超出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三、借款时限应写入欠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在实践中往往会有人不知道诉讼时效这一概念,理论上对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为了避免因还款日期约定不明确而导致的诉讼时效难以计算,所以在写借条的时候,最好将还款日期写入借条,以免发生纠纷。
四、写借条时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全名
民事诉讼的立案标准有一条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在实践中,有时写借条会写成“王兄”等,这样在起诉时往往会因法律关系主体不明确而被拒之法院门外。所以在写借条时最好写清全名,再附加身份证号码。
以上内容由郑州要账公司整理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具体书写借条时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