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要账公司“最后通牒”追欠款
一般而言,“最后通牒”要账法出现在一些比较正规的场合。“最后通牒”的后盾往往是诉诸法律,以法律手段公平解决。在诉诸法律之前,债权人限定条件或时间,并以此为筹码,逼迫对方做出最终答复,这是最常见的"最后通牒"的形式。事实上,在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中,双方的谈判往往是无法顺利取得一致意见的,更多的时候是处于僵持阶段,双方各执一词,毫不妥协。这时要账人可提出某个条件或某个期限作为成败的最后决定条件,逼对方作出答复。否则,就告诉对方法庭相见。这种情况下,往往有些人慑于法律的威严而不得不加以考虑,讨债人因此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转机。
例如,要账人在僵持之后可以说:“我们已经有别的要求,我们等到明天中午,如果贵方同意考虑,我们就留下。不然,我们就乘明天下午两点钟的火车走了。”
当然,使用这个技巧时应该注意“可信”二字,说下午两点钟走,应该确实有这班火车,而且确实买了票,否则就成了笑话,效果会适得其反。另外,此法不可滥用,用多了,既无效果,又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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