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调查取证的法律常识
婚姻调查取证的属性
婚姻调查项目属于私人业务,是民间调查机构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种私力救济服务。虽然现在许多商务调查公司也在提供婚姻调查服务,但从理论研究层面来说,婚姻调查不属于真正商务调查范畴。
婚姻调查取证的目的
据统计,婚姻调查的委托客户中,约点三分之二的是出于维护家庭挽救婚姻的目的,这其中约一半人完全是为了挽救婚姻,另一半人基本是为了挽救婚姻,但也想收集一些证据以备离婚时资证。只有约三分之一的人,才是真正为了想要离婚的目的,才委托私家侦探婚姻调查机构收集证据。 总之,委托婚姻调查的客户,大部分或至少前期都是想要维持家庭关系。
婚姻调查取证的功能
离婚案件中,民间调查机构通常可以提供两个方面的服务。
1、提供婚外情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以当事人的代理人身份,为当事人收集配偶的婚外情证据。
2、提供财产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收集调查自己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证据。
婚姻调查取证的方法
民间调查机构婚姻调查的方法和过程必须是合法的,否则收集到的证据将无法向法院提交或被采信。破门而入、私闯民宅,拍人裸照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另外,私家侦探一概无用论,肯定是错误的,对私家侦探这一社会现象要有客观的分析和认识。
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
《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陈滇宝)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1、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2、配偶行为调查:当事人想要知道配偶的日常行为或者想了解配偶是不是有外遇行为,此时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实施配偶行为调查。配偶行为调查也可以称为夫妻忠诚调查。
3、外遇查找调查:当事人发现配偶有明显的外遇倾向,想要了解第三者的身份背景等相关信息所委托的调查项目。
4、外遇查证调查:当事人确定配偶有明确的外遇对象,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收集配偶婚外情证据。
5、离婚综合调查:出于离婚的目的,委托私家侦探一次性作出全程调查,是配偶行踪、外遇查找、外遇证据、财产证据等相关项目的合并调查。
外遇证据调查的作用
当事人委托私家侦探收集自己配偶的外遇证据,可以有四方面的作用:
1、出于和解目的,在配偶以及家族中赢得话语权,劝导配偶及时退出婚外情游戏。
2、出于求证目的,可以让家人、小孩以及身边的人了解事实真相,证明自己的清白和无辜。
3、出于离婚目的,可以在协议离婚时,为自己取得有利地位,赢得更多利益。
4、出于诉讼目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涉及财产分割上,赢得法院适当的倾向性照顾。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指已有亲缘关系的双方再结姻缘之好或重叠交互为婚姻。《史记·秦本纪》:“ 申骆 重婚, 西戎 皆服。”《左传·隐公十一年》“如旧昬媾” 晋 杜预 注:“重昬曰媾。” 孔颖达 疏:“媾与昬同文,故先儒皆以为重昬曰媾。”
3、重新婚配,再次结婚。 元 无名氏 《隔江斗智》第一折:“我当替你别选高门,重婚俊杰,也不误你一世。” 元 柯丹丘 《荆钗记·大逼》:“他那里重婚,我这里改嫁。” 清 李渔 《慎鸾交·造端》:“一旦怜新弃旧,逼使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合,禁止重婚是近、现代各国立法的通例。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婚姻制度下,法律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有很大的区别。中国历代的封建法律只禁止多妻而不禁止纳妾,如《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但有妻者纳妾是不用此律的。国民党统治时期民法亲属编虽然禁止重婚,在司法实践中却默认纳妾为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调查热线 130 4397 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