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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债大师为大家详细解读意向书的和合同书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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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932 更新时间:2016年04月13日03:05:30 打印此页 关闭
    意向书是否具有合同效力到底什么是意向书?意向书的签订需要注意一些什么?意向书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深圳收债公司带大家了解一下。意向书的和合同书是不是一回事?下面北京要债公司给你详细解读意向书的和合同书的不同,
    首先要肯定的是意向书是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之前的基础和前奏,在概念中被誉为先导,可见意向书所表达的是对正式签订合同和协议之前的初步设想,与合同书并非一回事。这是在经济合作中商务谈判上的一种常见的工具。之所以不能说意向书和合同书是一回事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根据意向书的概念和内容,区别于合同书中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只是作为有所保留的一种有待协商和程序确定性质的书面文件。
    只有意向书是否能够以此确定效力?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一般更倾向于程序性条款。例如某商铺招商,准备承租的商户交纳了一笔意向金后签订了意向书,约定待正式签订合同之时确定具体位置和单位价格。随后某商铺与承租方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并且不愿退还意向金。通过法庭调解,最终商铺返还给承租方意向金。因为意向书只能证明双方都有诚意进行协议和合同签订的表示不具备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在意向书中并没有明确意向金具有定金的性质,那么依此意向金也就不能成为担保方式的定金,只有意向书而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意向书还是不能确定具有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意向金
    不能同定金罚则相提并论。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意向书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几点,态度端正并且要慎重,不能作出具有实质性质的一些容易带来被动的承诺,最重要的是注意意向书的原则性等等。希望对大家针对意向书的若干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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